这种行为对国家,对于百姓,百害而无一利
更何况,这句话还被歪曲了不止是一层的意思
在庞统宣读诏令之后,便是参律院的院正韦端出场。
韦端直着脖子,略微带着一些僵硬的姿态,宣读了最新出炉的贪渎律
贪渎律整合了原本零散在汉律当中的关于公权力的相关约束,形成了较为明确的针对于官吏的律法规定,并且还特别增加了对于官吏直系亲属的律法规定,明确官吏的直系亲属,也就是父母妻子所犯下的贪腐之罪,等同于官吏本身犯罪。
在台下的士族子弟齐齐吸了一口凉气。
第二条进行明确的是官吏之间,若有推荐关系的,因被推荐人犯罪,推荐人承担连带责任。这一条原本大汉律法当中也有,起初是为了灯都察举制度当中的漏洞,但是实际上执行的力度都不强,甚至根本就是高高举起,轻轻放下,呵斥几声,然后举荐人痛哭流涕表示看错了人,就完事了。
而现在,举荐人至少要承担被举荐人一半的罪责,甚至有可能导致连坐。
然后这些士族子弟便是吸了第二口的凉气
第三条,凡是因为贪渎律而被罢职,服刑的官吏,不仅是其自身不能再次为官,连同其子,其孙,三代之内,皆不可为官吏
这便是所谓的刑人不在君侧
现场又是一片第三口的凉气的声音,还有不少人因为正月空气寒冷干燥,短时间大量吸入引发了咳嗽
这些规定,显然有些不公平,但是实际上也是公平的。斐潜甚至还算是比较仁慈了,在后世当中,政审不合格可不仅仅是贪腐渎职的罪行,而是所有的罪责都不能通过
无庸讳言,这三条附加规则,的确有些不是很公平,但是这个世间本身就不是万事万物都公平的,也不可能找到一个绝对公平的理论制度来以服天下,更何况当一个社会,一个国家都不知礼为何物的时侯,人与人之间就自然没有任何诚信可言。在这个时候,也就是说,当一个社会一个国家,不能以礼来规范行为的时侯,也就只能以刑来执理了。
不知礼,无以立也
斐潜站了出来,缓缓的看着台下的众人。
君子者立人,小人者立事。某不如在座各位君子饱读诗书,通晓五经,便只能是以小人之心,度君子之腹。
立人者克己知礼,立事者纵己谬理。某以军旅出身,深知兵事乃国之重也。身为军将,当知进退,明战阵,列旗鼓,战黄沙,若有一失,便丧千百性命,甚至家国蒙辱,社稷沦丧,四海无人烟,八荒皆白骨
故而战事一起,为卒者奋力而斗,唯恐失其列,害其阵,为校者明达旗鼓,唯恐疏于令,碍于进,为将者兢兢履冰,唯恐谋有误,国亡刃卒若害其阵者,斩校若碍于进者,斩将若国亡刃者,斩
那么军法无情,国法请问各位,便当有情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