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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千三百二十七章 兰陵王(4 / 5)

“你们干什么的”

牧云脸色一沉,走了过去,这些矮人是八等种族,是坤虚界的人,他不得不小心戒备着。

“这位朋友,你好,我是矮人族的统领,欧福。”

一个戴着战盔的矮人走出来,道“我们不幸遭到海盗袭击,船货都被海盗劫走,还望朋友能够收留我们,带我们去蓬莱仙岛。”

“你们既然是坤虚界的人,来到三元界做什么”

牧云警惕起来,毕竟这些人,都不是三元界内的种族,不知有何居心。

“朋友不要误会,我们没有恶意。”

欧福连忙解释道“我们过来三元界,是要抓捕一个叛徒。”

牧云道“什么叛徒”

欧福道“这个叛徒的身份,非同小可,恕我不能明说,我们收到消息,这个叛徒就在蓬莱仙岛,准备参与争榜大战,我们此番前来,是要把他抓回去。”

顿了顿,欧福拿出一把刀,递给牧云,道“这是三品圣器,灭魂刀,初次见面,这是我送给朋友你的礼物,希望你能载我们一程,带我们前往蓬莱仙岛。”

“三品圣器”

牧云大吃一惊,三品圣器,又叫窥天圣器,能够窥见天地大道,非常厉害,他手头上的暴烈剑、皓月剑,虽然是十大名剑,但远远比不上窥天圣器的厉害。

这个矮人欧福,赠送给牧云的见面礼,竟然是三品圣器,这手笔实在太阔绰了点。

传说矮人族精通锻造炼器之法,能打造诸般强横的圣器,但三品圣器绝非普通之物,这个矮人欧福直接赠送给牧云,可见他的诚意。

牧云拿过灭魂刀,此刀长约三尺半,脊厚刃宽,刀锋凌厉,闪烁着一丝滚滚赤芒,牧云握刀在手,魂魄竟有点悸动的感觉,他透过刀身,仿佛看到了天地大道。

这把刀,有道气。三品圣器最厉害的地方,就是能窥见天地大道,所以叫窥天圣器,有了窥天圣器在手,举手投足间,都能爆发出天道的神威,一弹指,一挥剑,皆有天威降临,非常凌厉

“好,我载你们一程。”

牧云答应下来。

“多谢朋友”矮人欧福大喜。

牧云点了点头,直接炼化了灭魂刀。

哗啦,哗啦

就在这时,黑夜里传出破浪风声,只见三艘海盗船,迎面朝着牧云的山船驶来。

这些海盗船,非常庞大,还装有火炮,桅杆上挂着一面骷髅旗帜,在月光下显得格外抢眼。

“海盗来了”

矮人欧福脸色顿变,他正是遭到了海盗的劫掠。

“是兰陵王,食尸兽族四大天王”有人惊呼起来。

原来这支海盗船的头领,正是食尸兽族四大天王里的兰陵王,此人落海为盗,劫掠过往船货,手段异常狠辣,从来不留活口。

传闻兰陵王手上,有一件法宝,名为嗜血珠,是五大魔器之一,附带天血符文。

这个嗜血珠的天血符文,既能提升自身的气血,也能镇压敌人的气血,极为强悍。

天血符文,是六大符文之一,牧云手头上,有天殇符文、天源符文、天裂符文,这个天血符文,他自然也听说过。

海盗船还没靠近,牧云便是感受到了一股极其磅礴的气血波动,这股气血波动,比起他还要强悍几分。

牧云倒吸一口凉气,他的气血,磅礴浩瀚,强横到无敌,但远处的气血波动,竟然比他还要厉害,这实在是匪夷所思。

“看来这个天血符文,不容小觑。”

牧云定了定神,只见海岛上,一道身影,站在了甲板上。

这道身影,在月光之下,浑身闪烁着妖异的血芒,一颗血红色的珠子,仿佛蝴蝶翻飞,萦绕着他的身躯,滴溜溜旋转着。

一道鲜血凝成的图腾,在他身后浮现而出,强横的气血波动,不断散发出来,连周围的海水,竟也化作了血红的颜色,空气里充斥着甜甜的血腥味道。

“兰陵王,兰陵王来了”众人乱作一团,这道身影,正是四大天王,兰陵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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